为认真做好2024年全市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加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面了解和分析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敦煌市财政局积极安排部署全市66个部门开展2024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评价,评价资金27.66亿元,其中基本7.05亿元,项目20.61亿元。此次工作旨在全面评估资金使用效果,确保财政资金精准发力,切实发挥效益。一是强化指导,积极协调。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要求,我市财政局迅速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及时印发工作文件,明确评价范围和要求,同时细化清单和流程。按照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建设要求,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全部在“预算一体化信息系统绩效管理”专栏完成。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此次自评工作,由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审核工作,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是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负责部门整体和项目的绩效自评,填报绩效自评表,同时,做好项目绩效分析,撰写绩效自评报告,对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目标较大的项目要分析并说明原因,研究提出改进措施。三是加强审核,积极履职。财政局对部门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审核,确保自评内容完整,填报格式规范,相关数据准确,有效提高自评工作质量,确保绩效目标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