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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打好“管流程、建机制、强应用”组合拳,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涉农资金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为打造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聚焦“管流程”,提升项目资金配置效率。一是精准编制预算。紧盯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建立系统思维和系统观念,在全区农业农村系统形成“一盘棋”工作思想,打破条块分隔和行业壁垒,集中财力办大事,调整优化内部结构,谋划了一批重点项目、整合了一批琐碎项目,解决了一些瓶颈问题。在2023年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分散在各单位的碎片化项目进行大力整合,项目数量比上年度压缩48%。对于转移支付资金采取因素法、定额法分配方式,确保资金的安排科学高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精确监控绩效。创新建立“宁夏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系统”,采取“线上调度+线下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和自治区支农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行“双监控”,紧盯287个中央和自治区支农项目的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加强调度研判,及时发现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偏差,堵塞管理漏洞,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三是精细评价项目。构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评价指标体系,在各行业和各市、县(区)对分解项目开展自评的基础上,2020—2023年组织开展216个中央和自治区支农项目绩效评价,委托第三方对农业农村厅项目归口管理处(局)中央和自治区年度预算安排的115个支农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将绩效评价结论、问题和建议用于完善项目管理制度、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的全过程。
紧盯“建机制”,夯实绩效管理支撑体系。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改变以往按照预算主管单位安排绩效管理工作的模式,转向由预算主管单位牵头、项目归口管理处(局)主管的方式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印发《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强化协同联动。充分发挥区、市、县三级财政和农业农村部门协同推动绩效管理职能作用,根据年度重点绩效管理工作任务,加快构建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料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减少多头重复评估监管,提高预算绩效监管针对性,共同促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更进一步。三是打造绩效团队。举办全区农业农村系统预算编制和项目财务管理培训班6期,围绕做“细”绩效评估、做“优”绩效目标、做“严”绩效监控、做“实”绩效评价、做“真”结果应用等五个方面内容,对厅系统和各市、县(区)负责财务管理的587人进行培训,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良好氛围,提高绩效管理理论、实操水平,打造一支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的绩效管理队伍。
突出“强应用”,形成绩效管理闭环。一是及时调整评价体系。对年度预算新增项目(政策)委托第三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组织对第三方承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利用农业项目专家库和中介机构专家库资源,对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结合实际对行业项目、重点项目的评价机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二是建立结果反馈机制。对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意见书,并列明各项目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发至各市、县(区)农业农村部门限期整改,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对项目结果的正向反馈作用。三是强化绩效激励约束。将项目立项、资金分配与绩效评价结果实质性挂钩,对绩效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下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在同一项目中,把各县(市、区)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按因素法分配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时的重要因素,对项目绩效评价等次高的县(市、区)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等次较低的县(市、区)压减或取消项目资金安排,切实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对财政支农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