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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开封实行“智慧互联+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评价

去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财政局充分利用数据整合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对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开展线上绩效评价,并对绩效评价结果实行共享和运用,显著提升了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增强了政采融资效果。

开封市财政局出台了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推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智慧互联+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评价体系。采购人、代理机构及供应商三方可在该系统内对采购项目打分,系统按照优、良、中、差四个档位生成对应分值,加总产生最终绩效考核分数,并生成绩效考核报告。

借助信息化、数字化手段,开封市在政府采购全过程绩效评价系统内实现了“四网两库”数据共享,即:政府采购监管系统、预算一体化系统、信用评价系统、政采贷合同融资系统以及供应商电子证照库和代理机构库的数据全共享。

通过参考评价报告,监管部门可有针对性地对各采购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采购单位及供应商高效完成合同履约、验收、支付等环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全市政府采购实际采购37.78亿元,节约2.58亿元,节约率6.4%。同时,倒逼政府采购相关行业形成良性竞争,在投诉率降低的同时,投诉处理效率也平均提高了2个工作日;融资机构及供应商也可通过参考绩效评价结果,双向选择快速融资,提高中小企业履约能力,化解银行金融风险,降低中小企业供应商成本,从而推动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