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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财税体制改革新形势和预算管理新要求,近日,陕西省财政厅印发了《陕西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为统筹开展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围绕“责”“细”“实”,突出“三个紧抓”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主体、有标准、有成效。
一是紧抓管理主体,在“责”字上下功夫。《工作规程》构建了省财政厅预算绩效管理组织架构,建立健全了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全省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24个成员单位中,绩效管理处牵头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处、省预算资金评审中心、省国库支付中心、财政管理和风险监控处负责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国库处、税政处、经建处、行政处等19个处室负责分行业、分领域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对处室、单位在各环节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具体职责予以了明确,既体现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和厅党组的集中统一领导,又细化了厅内相关处室、单位的职责分工,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绩效管理责任体系。 二是紧抓业务流程,在“细”字上明要求。《工作规程》共十一章46条,明确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管理、绩效管理考核、绩效结果应用等全过程绩效管理业务流程,梳理形成了6个重点环节管理流程图,细化了各节点的职责分工、审核程序、工作内容、时限要求等,规范和完善了各处室、单位之间信息传递、结果反馈、成果应用等工作步骤。 三是紧抓监督考核,在“实”字上见效果。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工作规程》突出结果导向,对绩效监督、支撑和保障进行了明确,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情况作为对省级部门、厅内相关处室绩效考核指标,并将预算绩效管理纳入年度财政内控考核内容,督促相关处室、单位落实管理措施。 《工作规程》的制定实施,将积极引导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树牢绩效意识,提升绩效管理能力和水平,督促和指导省级部门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规范有序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助力绩效财政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