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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价大幅提质增量 多措并举推进聚力增效

绩效评价大幅提质增量 多措并举推进聚力增效

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绩效评价业务涉及财政资金达3.59万亿元,评价金额约为上一年的2.2倍。共有18个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了绩效评价业务,涉及资金2.36万亿元。各省级财政评审机构高度重视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探索,强化举措,立足实际,凝心聚力服务于筑牢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基础、做深绩效评价过程、用实绩效评价结果,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扎实开展绩效评价,服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共完成各类绩效评价项目69个(类),其中,项目支出22类,涉及财政资金634.97亿元;部门整体支出27个,涉及财政资金297.67亿元;以及部门预算内专用项目支出20个,涉及财政资金25.31亿元。紧密对接预算绩效管理流程,开展省级部门和21个市(州)预算绩效目标考核工作,为绩效指标体系建设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依据,为实现绩效目标引领、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夯实基础。二是积极开展调研工作。组成工作组赴湖北省完成教育领域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项目、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项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项目等3个转移支付项目绩效评价现场调研工作,为开展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积累了实践经验。 

  湖北省财政厅投资评审处(评审中心)预算绩效管理实现扩围增面。围绕全面优化工作机制、积极提升工作能力、推动工作提质增效,组织财政绩效评价,逐步从项目绩效向政策绩效转变。一是进一步扩大评价范围。对省直专项、具有特定用途和具体使用目标的共同事权类一般性转移支付,按照优先安排政策评价、优先考虑民生支出的原则,选定31个评价对象开展省级财政评价,评价资金额度251亿元,同比增加196亿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研究整体绩效评价制度,推动“5+1”向“5+N”拓展。起草制定了《湖北省省直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并在武汉海关及省经信厅验证。办法构建了部门整体绩效指标体系,明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口径,创新绩效分级方式及评价指标权重,进一步明确评价目的,突出了部门整体绩效的特点。三是进一步加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全面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组织省直部门对新增额度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估,并在“二上”阶段进行审核,审核未通过的,不纳入省级财政项目库,不安排预算。规范绩效运行监控,组织132个省直部门对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和资金执行情况进行“双监控”,并将绩效运行监控结果作为预算编制和政策制定的参考,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 

  山西省财政厅预算评审中心加快转型发展走新路,努力实现高质量高速度发展。2021年评审、评价等涉及资金932.71亿元,项目个数及送审资金量实现连续五年持续增长。其中,绩效评价项目20个,涉及资金608.29亿元;预算项目598个,送审金额85.59亿元,平均审减率达30.74%;专项核查项目7个,涉及送审金额238.83亿元。首次开展政策类绩效评价业务,完成山西省2019-2021年通用航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及2018-2019年银行业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绩效评价。大力拓展对外评审业务,为顺应机构性质转变的需要,满足其他厅局和社会机构开展预算评审服务的需求,2021年度与省内80余家单位达成合作协议,全年共完成社会委托项目评审137个,涉及资金13.49亿元。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预算评审中心靶向发力全面完成绩效评价重点工作目标任务。一是顺利完成入库项目绩效目标评审。对上报项目进行集中审核,共评审3646个项目,评审金额1555亿元,项目数和资金规模均为上年的近3倍,首轮通过率23%,终审入库率88%,实现“先评审、后入库、再安排”,提升了预算编制工作效率。二是积极探索绩效评价新领域。2021年绩效评价范围由重点项目支出扩展到部门整体支出和重大支出政策。选取2020年8个项目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17.7亿元,预算资金涵盖中央转移支付、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债券资金。三是推动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采取三级内审加一级外部联评的四级联审机制对报告进行评审,确保评价结果可靠、可信、可应用。邀请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绩效评价报告的审核验收,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报告透明度和公信力。强化对第三方机构管理,合理界定与第三方机构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优选第三方机构的参考依据。 

   河北省财政评审测算中心注重提升绩效评价效能,强化绩效评价力度。完成了36个省直部门、88项省级专项资金的中期绩效评估,涉及财政资金508.03亿元,做到事中提醒纠偏,事后评价问效。一是人员力量做“加法”。充分发挥评审人员一专多能作用,成立评价评估科,承担绩效评价和中期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充实中心绩效评价人员力量。二是项目数量做“减法”。总结历年中期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筛选项目更具针对性,聚焦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做到有的放矢、约束有力。依托河北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提取部门报送的绩效监控信息,进一步减轻部门工作量。三是质量控制做“乘法”。细致钻研政策、完善评价指标、深入查找问题,对评价评估工作纪律、报告质量严格把关,确保问题精准、措施有力。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管理,组织业务培训,考评服务质量,将考评结果与支付费用挂钩。四是结果应用做“除法”。绩效评价报告围绕资金使用分配、部门管理监督、项目实施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提出与下年预算编制挂钩的针对性意见,服务预算编制和决策参考,督促部门及时整改。 

  贵州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圆满完成贵州省高速公路绩效评价任务。通过创新开展绩效评价,以政策为导向,科学设置绩效评价指标,先后完成贵州省高速公路等50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其中,对1992年以来贵州省建设和运营的111个高速公路项目开展的绩效评价,涉及总里程9574公里。全面摸清贵州省高速公路资金构成、债权债务、经营管理,以及PPP模式建设等情况。一是在绩效评价过程中,以问题为导向,突出重点、指向明确、点面结合,关注项目建设实施、资金使用、投入运营等情况,同时精准反映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指标。结合项目特点,赋予行业主管部门、建设运营公司、高速公路项目等各层级相应分值,实现对不同层级、不同层面的全面评价。二是注重创新评价方法,除传统评价方法外,创新使用量化分析法,按照“大数据+模型”方式,充分发挥智囊团作用。通过数字建模,将高速公路建设对区域发展指标的间接经济贡献等不具体、模糊的因素用具体的数据表示,达到效益量化分析的目的。《省财政厅关于全省高速公路绩效评价情况的报告》为《贵州省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实施纲要》提供了重要决策参考。 

  陕西省预算资金评审中心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增强评价成果实效。一是着力提升重点项目绩效评价质量。对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补助资金等10个2020年度省级专项资金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23亿元,评价抽样金额41.7亿元。通过实地走访、调查问卷等方式,挖掘工作亮点2项,发现问题75项,提出改进建议65项,形成具有应用价值的绩效评价报告,为改进、调整相关政策和下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参考。二是持续实现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审核全覆盖。对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项目支出绩效以及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结果进行了复审,共审核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100个、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421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105个,及时反馈审核结果,敦促省级部门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主体责任和效率意识。三是探索制定绩效奖励资金分配办法。与厅综合处共同研究制定《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奖励资金分配办法》,该办法的制定是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积极尝试,对督促部门加强绩效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云南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绩效评价中心)持续将云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一是聚焦热点难点,重点领域评估评价完成新实践。开展直达资金、专项债、滇中引水等18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703亿元,比上年增长144.86%。开展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估,提出完善云南省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具体建议。二是靠前服务,绩效管理服务省级预算编制迈出新步伐。顺利完成预算绩效目标重点审核三年工作计划。选取48个省级部门整体支出和60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开展重点审核,涉及预算18亿元,严格执行绩效目标“一票否决制”。组织开展2022年新增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评估立足支出责任与事权的匹配度,项目绩效管理情况纳入省级部门预算“五个挂钩”考核,结果作为2022年省级预算安排重要参考。三是采用一线工作法,绩效运行监控实现新突破。紧扣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的重点部署和社会热点,紧抓预算执行关键节点,选取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项资金、最美半山酒店贴息资金补助经费等6个项目采取一线工作法开展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工作。四是重视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及核心指标建设。选取水土污染、高等教育等生态文明建设和民生重点领域探索绩效评价核心指标设置试点。实现省级部门重点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建设全覆盖。建立绩效指标动态调整和共享机制,调整完善了30个省级部门1606条绩效指标,并将项目指标体系建设成果与州(市)、县下属单位进行共享,推动实现行业内部管理纵向统一、行业之间绩效横向可比。 

  青海省财政预算支出评价中心聚焦全过程绩效管理,严把绩效评价“质量关”。紧扣“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关键环节,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绩效评价,全年累计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25个,涉及资金613.19亿元一是事前有目标,突出绩效导向。完成2021年98家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审核,涉及资金351.56亿元;完成省级单位5743个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涉及资金467.72亿元,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二是事中有监控,促进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完成2021年预算绩效运行重点监控工作,涉及2726个项目,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监控金额111.29亿元,确保预算资金安全有效。三是事后有评价,促进结果应用。完成重点项目绩效评价14个,评审范围涵盖农业、交通、环保、教育、医疗多个领域,涉及总资金580.15亿元,为推动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政府决策水平、实现公共效益提供了科学依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财政资金评价中心紧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目标任务,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一是规范工作标准,强化外部评价。紧扣预算绩效管理源头,按照体现“共性”“核心”“量化”的要求,制定《自治区分行业分领域项目共性绩效指标体系(2021年度)》,提出26大类271条共性核心指标,为全区按照统一标准设置可比可测的绩效目标提供支撑。二是全面实施绩效监控,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组织两次全区各地各部门单位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支出开展绩效监控,实现自治区各级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全覆盖。依托信息化技术,全面分析绩效监控结果,对预算执行进度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差、或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总体完成率偏离较大的项目,及时预警,推送到部门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强调评价结果应用,优化财政资金分配格局。全区在编制区本级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依据绩效评价结果,调减区本级部门单位项目预算9.6亿元。 

  江西省财政公共服务中心财政评价处积极做好各项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一是做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对已完成的20个财政性资金项目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组织省人大预工委、省审计厅专家、专业第三方机构交叉评审,充分发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对提高政府管理效率和财政支出效益的积极作用。二是做好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抽查复核工作。抽查复核省直部门和单位绩效自评和绩效监控情况,指导部门规范绩效自评,把加强绩效监控管理和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有效结合起来,压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三是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审核。通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监控审核,重点分析财政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偏离目标的原因,并提出合理、可操作的纠偏建议,强化部门的支出责任意识。四是做好省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审核工作。对省直部门和单位进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绩效目标进行审核,规范项目入库源头,强化部门和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 

  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处(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推进绩效管理向“四本预算”和专项领域覆盖。全年共选取了46个项目支出和17个市级预算部门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为实现事前绩效评估和目标管理、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闭环管理蓄力践行。一是扎紧评估关口,做实决策阶段结果应用。将2021年年底前到期拟继续实施或设立的市级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工作与2022年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预算编制工作同步开展。评估结果作为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入库的必要条件。二是扎实推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共完善统一城乡失业保险政策等6个方面15项政策。发现问题213条,提出建议211条,督促相关预算部门完成整改工作,督导预算部门按规定进行公开。三是实现绩效管理向“四本预算”覆盖。2021年从社保基金中选取失业保险基金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探索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绩效管理机制,首次实现绩效管理向“四本预算”覆盖。四是推进专项领域绩效管理全覆盖。2021年首次开展了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政府债务绩效评价。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预算编审中心 持续强化绩效评价管理。一是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制定并印发了《兵团本级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兵团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二是做好兵团2020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共计开展绩效自评项目62个,涉及财政资金341.8亿元三是积极推动财政部门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围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3家,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项目19个,共涉及财政资金117.68亿元。充分利用绩效评价结果,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2022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