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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四举措”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永仁县财政局“四举措”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切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永仁县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地落实。

一是注重评价结果反馈整改。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项目单位,督促预算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存在问题及有关建议进行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在30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财政部门,确保建议有回应、问题有对策、整改有效果。

二是健全通报督查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同时在主管部门、同系统、同行业范围内予以通报,切实提高预算部门的重视程度。

三是突出与预算安排挂钩。2022年各部门申报项目预算资金49648万元,县级财政将绩效评价结果同预算安排有机结合,对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相偏离、交叉重复的项目予以调整,对低效无效的项目进行压缩、调整或取消,最终审定预算27128万元,核减金额22520万元,综合核减率45%。同时,改变公用经费安排和下达模式,将公用经费分为基础部分和绩效部分,60%的基础公用经费在批复各部门预算后一次性下达,40%的绩效公用经费根据各预算部门绩效工作完成情况下达。

四是扩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督促部门通过特定渠道公开绩效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倒逼部门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