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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财绩效〔2021〕639号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管理局、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市残联及各财政局:
为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增强民生政策可持续性,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民生政策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拟于2021年8月前对本市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46项民生政策开展绩效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价范围
本市市级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共46项政策,其中:医保领域相关政策7项、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领域相关政策7项、退役军人领域相关政策3项、民政领域相关政策14项、助残领域相关政策15项,具体详见《工作方案》。
二、 评价内容
此次重点评价分析“十三五”期间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民生政策资金投入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以及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的实际效果。通过细化梳理每项政策包含的具体项目及保障标准,对比中央和其他发达省市相关政策保障标准,分析本市政策标准的合理性及存在差异的原因,提出完善民生领域投入机制相关建议,为推动建立本市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民生支出清单奠定基础。
三、 评价时间
2021年4月-2021年8月。
四、 评价要求
(一) 各级主管部门和各区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市级财政的绩效评价工作,协助提供所需评价资料、支出政策及基础数据,组织协调现场勘查、问卷调查、座谈调研等相关工作;收集中央、外省市的相关民生政策文件和保障标准,共同研究提出优化民生政策资金使用效益及政策管理水平的建议和方案,研究建立我市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领域民生支出清单制度。
预算绩效评价主评人能力水平项目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央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以绩效评价行业执业准则为指导,以预算绩效评价能力培养为核心,结合绩效评价市场需求、应具备的实操能力、专业能力要求设置课程体系,培养专业能力突出、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独立领导和组织开展本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应用领域的工作及其各项任务的专业人才,打造中国特色的绩效评价培养体系,帮助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系统、全面地开展全过程绩效评价,助力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为实现中国财政体系现代化和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