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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策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6号)

泸定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政策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泸财〔2022〕156号)

泸定县应急管理局,泸定县民政局,泸定县卫生健康局,泸定县教育体育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开展2021泸定县政策性绩效评价工作,现就做好政策性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性绩效评价项目

(一)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项目主管部门:泸定县应急管理局,金额310.68万元。

(二)城乡底保。项目主管部门:泸定县民政局,金额1114.12万元。

(三)基本药物制度。项目主管部门:泸定县卫生健康局,金额168.81万元。

(四)营养餐。项目主管部门:泸定县教育体育局,金额632.19万元。

二、实施绩效考评组织

(一)单位自评。本次考评首先由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开展自评,并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县级考评。县财政局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以中介机构人员为主,财政局相关股室人员配合,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采取现场察看、资料检查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进行评查

三、实施绩效考评步骤

(一)项目单位自评应在2022730日前完成,并将书面自评报告送县财政局监督绩效与会计股。

(二)县级考评在2022830日前完成,考评工作组对确定的项目实施考评,并撰写项目总体评价报告。

(三)整改落实在2022915日前完成,各单位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积极整改,在次年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中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

四、项目绩效考评结果应用

(一)主管部门将项目评价结果作为编报部门预算的依据,并根据项目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二)财政部门把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于加强财政支出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工作中,不断提高支出项目决策管理和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部门预算和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督促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资金管理,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三)绩效评价结果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

附件:1.XXX年度财政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2.现场评价项目单位重量提供清单

泸定县财政局

2022711

泸定县财政局                             2022711

附件1:

XXX年度财政政策绩效自评报告

( ***政策)

一、财政政策基本情况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现场评价抽样选点情况。

(二)政策总体评价。

三、政策绩效情况

(一)经济性(相关性)。

1.科学性。

2.合理性。

(二)效率性。

1.管理效率。

2.执行效率。

3.政策效率。

(三)效益性。

1. 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

3.环境效益。

4.满意度。

(四)公平性。

(五)可持续性。

1.持续运行。

2.持续需求。

3.重复性。

四、存在问题

五、相关建议

附件2:

现场评价项目单位资料提供清单

     

一、项目决策资料

(一)项目申报、批复相关资料。

(二)资金分配、划拨资料。包括:各级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文件、资金拨款凭证、银行入账单据等。

二、项目管理资料

(一)工程类。

1.各项工程管理制度。

2.招标、采购相关资料。包括:招投标相关批复、核准资料,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执行过程资料,招投标结果确认资料等。

3.项目进度控制及过程监督资料。

4.基建类项目需提供“四制”执行相关资料(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项目法人制),及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相关资料。

5.政策性农业保险项目需提供投保及理赔资料。

(二)财务类。

1.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内部管理制度、报销制度等)。

2.项目相关会计报表、账薄、记账凭证及税收完税凭证等(财政贴息项目需提供银行贷款合同及贷款到位凭证、利息支付凭证)。

(三)其它组织管理类。

1.各项管理制度、实施办法等。

2.项目变更批复。

3.需公示项目的相关公示资料。

三、目标完成资料

(一)项目结算、验收资料。

(二)资产移交资料及项目资产使用记录。

(三)项目科研成果资料(专利证书、奖获证书)、科研成果转化资料。

(四)产业及环境类项目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达标排放证明。

四、项目效果资料

各类项目效果实现支撑资料(按各项目评价指标要求具体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