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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ESG研究的七大理论支柱

ESG(环境、社会和治理)研究相关的理论提供了多维度的视角,以指导企业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决策和行为。本篇为大家转发相关文献中关于支撑ESG研究的七大理论支柱。

利益相关者理论


1963年斯坦福研究中心(Stanford Research Institute)提出“若没有这群关键的人,企业就无法生存”的观念,引出利益相关者概念。Freeman et al.(1984)将其进一步阐述,定义利益相关者为任何一个会影响组织,或受组织行动、决策、政策、行为与目标所影响的个人或团体,都是组织的利害关系人。

利益相关者可以分为主要利益相关者及次要利益相关者。其中,企业所有者(股东)、客户、员工、供应商、社会、社区这六类主体则属于主要利益相关者。利益相关者理论认为,企业应对所有利益相关者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有助于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从而减少交易过程中的摩擦,降低企业的潜在经营风险,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各利益方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生存所需的资源,如股东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社会为企业构建良好的外部环境,雇员为企业贡献劳动力等,而企业自身则是连接各利益方的纽带,各利益主体都以各自的方式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因此,企业应当履行相关社会责任,满足各利益相关者的期待,最终达到双赢的目标。

可持续发展理论


可持续发展理论是人们在观念上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思维模式带来的环境和社会问题不断反思,在行动上对过度工业化的警醒而逐渐形成的。

长期以来,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造成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随着保护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谋求可持续发展成为解决这些问题必然选择。可持续发展理论认为,企业在追求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关注对环境和社会的影响,注重三者协调发展,这与ESG评价体系建立初衷是一致的。


纵观全球,不论是关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探讨,还是实施方案的制定,主要沿着经济可持续发展、环境可持续发展、社会可持续发展三个方向展开。


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是基础,可持续发展鼓励经济增长,有了坚实的经济基础,才有能力兼顾环境和社会方面,没有了经济支撑,很难在其它领域得到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企业追求经济增长的数量和质量,改变“高消耗、高污染”的生产模式,实现绿色生产。


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应当在自然环境的承载能力范围内。企业应当正确看待与环境的关系,在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以可持续的方式发展经济,从而保持企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平衡。


社会可持续发展:指出发展的本质应包括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企业要强化社会责任感,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将社会责任置于企业实现长远发展的重要位置。


关于ESG理念的可持续发展理论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40年代的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在此之前仍是以亚当斯密提出的利润最大化作为终极目标的传统自由经济理论占主导地位。


随着自由放任的经济发展造成外部性问题逐渐恶化,1930年两个律师关于“企业应当对谁负责”的公开论战在美国引起了广泛讨论。


就这一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分为两个流派,一个流派支持股东至上主义,认为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或股东价值最大化,仍是传统自由经济理论的延续,即关注“利己”;另一个流派支持利益相关者主义,认为企业应该同时考虑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即关注“利他”。


然而,理论应用到实践的经验发现,股东至上主义强调“利己”不可持续,利益相关者理论强调“利他”又难以发展,在这两难困境下,1987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一书衍生了可持续发展理论,将可持续发展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


可持续发展理论在传统自由经济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之间找到了平衡点,两者从对立开始走向统一。可持续发展理论关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不仅要实现发展经济的目的,而且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与资源,要注重社会、经济和生态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对于企业而言,可持续发展理论要求企业积极实现绿色和高质量转型,用可持续发展的眼光进行决策,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优化资源配置,才能让企业在未来的经营环境中保持优势,实现持续盈利的稳健成长。也就是说,可持续发展理论强调企业将传统利益驱动而忽视的环境、社会责任等外部性因素内部化,从而达成企业经济效率与环境、社会“共赢”目标。


信息不对称理论


信息不对称理论是公司财务理论的重要基础理论,是对古典经济学的继承和补充。古典经济学认为,在市场参与者拥有完全共享的公开信息前提下,市场会在“看不见的手”作用下达到自然均衡状态。


然而,现实世界的市场不存在无摩擦信息的理想状态。Akerlof(1970)放松了这一前提假设,正式提出了更贴近现实的信息不对称理论。该研究描述了当市场上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差异较大,卖方拥有比买方更多私有信息,买方在价格既定的情况下难以辨别商品质量好坏,卖方为了更好地推销次品而隐藏负面信息,这就产生了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信息不对称问题对市场造成的后果就是买方会尽量压低商品价格,又进一步削弱了卖方销售高质量商品的意愿,加剧了其推销次品的行为,导致市场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现象,即所谓的“柠檬”问题


由此,学术界展开了对信息不对称理论的系统性研究。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研究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涉及多个层面。在企业可持续性和责任投资领域,信息不对称主要指的是公司内部与外部利益相关者之间在环境、社会和治理方面信息的不平衡分布。这种不对称可能影响投资者、消费者、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以下是一些主要方面:


1. 环境信息的不对称:

企业可能比外部利益相关者更了解其环境影响和实际行为。

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可能难以获取准确的、全面的环境影响数据。

不透明的报告标准和实践可能导致信息扭曲。


2. 社会责任的信息不对称:

公司的社会责任活动和实际社会影响可能对外界不够透明。

不同利益相关者对社会责任的理解和期望可能存在差异。

社会责任报告的质量和一致性不足,使得外部评估变得困难。


3. 公司治理的信息不对称:

公司内部管理结构和决策过程对外部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来说可能缺乏透明度。

内部人士可能有机会操纵或隐瞒关键治理信息。

监管框架和披露要求的不完善可能加剧信息不对称。


4.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问题:

ESG报告标准和要求的多样性和不一致性导致比较和评估困难。

缺乏强制性报告要求可能导致关键信息未被披露。

报告的质量和深度差异可能误导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5. 应对策略:

加强监管框架,制定统一的ESG报告标准。

提高公司对ESG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质量。

通过技术和数据分析工具提高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

增加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以减少信息差距。


三重底线理论


1997年,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John Elkington)首次提出三重底线的概念。


三重底线是指经济底线、环境底线、社会底线,意即企业必须履行最基本的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三重底线理论为构建绩效评价体系提供了方法和依据,进行企业绩效评价时也应从经济、环境、社会三个维度出发,促使企业实现三者协调发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越过这三条底线,否则很难长远健康发展。


(1)经济层面:经济底线即企业的财务绩效。财务绩效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衡量维度,主要通过财务指标进行衡量,包括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四个方面,可以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环境层面:环境底线强调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环境的影响与治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会对环境造成破坏,影响可持续发展,企业应及时提出并采取相应的改善和解决方案,主动治理环境污染,实现企业绿色发展。通过环境绩效指标评价环境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实现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


(3)社会层面:社会底线指的是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具有法人资格,就应当遵守相应地社会道德规范,企业通过履行其社会责任,从而达到改善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各方面之间关系的目的。


契约成本理论


Cornell和Shapiro(1987)根据Freeman et al.(1984)提出的利益相关者理论,进一步提出利益相关者契约成本理论(stake holder contract costs theory)。


根据契约成本理论,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显性的契约关系和隐性的契约关系。显性的契约关系是指企业和各利益相关者之间借由劳动合同等法律文件直接以确定的形式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隐性契约关系指企业和利益相关者之间主要依赖彼此的信任和默契来达成约定,而不需使用法律合同。


显然,由于没有相关法规条文的约束,隐性契约关系建立在彼此信任程度的基础上,这就需要企业具有较好的社会责任意识。对隐性契约的忽视将会增加各方利益主体之间的摩擦,从而损害企业的长期发展。隐性契约不像显性契约约束性强,因此容易被企业忽略或放在企业目标的次要地位。


然而实际上,隐性契约会对企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若企业疏于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待,不约束自身的经济行为,如污染环境,损害员工福利,或者发生产品召回、生产延迟、诉讼等,企业不仅会损失原本商品销售的金额,承担索赔责任,使得市场发生恐慌,利益相关者甚至在事发后可能会要求用明示的契约合同取代原本隐性的默契,因此对企业产生明示的契约成本,对于企业价值及财务风险的负面影响将大于所涉及的实际现金支出,进而可能使企业陷于经营风险,造成股票价格下跌,股东财富减少。


因此,忽略利害关系者将造成企业所必须付出的代价反而比原来的成本还要高,所带来的结果将得不偿失。当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较好时,更容易获得利益相关者的认同,从而能够从利益相关者获取更多支持企业发展的内外部资源,资源的获取有助于企业提高经营效益,经营效益的提高能够进一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诉求,也为企业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创造条件。


相反,当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较差时,利益相关者的诉求难以得到满足,不仅会损害相关利益主体的利益,也会给企业声誉带来负面影响,进而损害企业的整体经营环境。


声誉交易理论


Preston和O’Bannon(1997)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提出社会影响假说(social impact hypothesis),社会绩效之所以会影响财务绩效的机制,是先透过提高企业外部声誉,然后才会为企业带来财务绩效的结果。


在20世纪70年代,有越来越多的学者将此理论应用在企业社会回应、企业社会绩效(CSP)以及企业社会责任(CSR)研究议题上。企业声誉一般包括企业的责任感、可靠性、诚信度等特征,是企业的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


良好的声誉能够给企业带来正面的社会影响,从而帮助企业创造收益。企业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有助于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并为其赢得声誉。而良好的声誉能够为企业赢得利益相关者的支持,从而帮助其获取更多有利于发展的内外部资源,降低交易摩擦以及因摩擦带来的成本,进而提升企业价值。


社会资本假说


社会资本是指个体或团体之间的关联社会网络、互惠性规范和由此产生的信任,是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给他们带来的资源。


根据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所制定的国际IR框架的定义,社会与关系资本是指:在社区、利益相关者群体和其他网络的内部或相互之间的制度和关系,以及为增进个人和集体的福利而共享信息的能力。


社会与关系资本包括:共同的规范,以及共同的价值观和行为;机构与外部利益相关者已经形成并力图构建和保护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信任和参与意愿;机构形成的品牌和声誉相关的无形资本;机构经营的社会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