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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健全援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

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财政局严格按照“事前开展绩效评估、预算编制设定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进行监控、预算执行后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次年预算安排挂钩”的管理要求,做好北京对口援建资金项目的保障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持续推进和田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为做好援疆资金预算绩效管理,使援疆资金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北京市援疆和田支援合作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田地区财政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田地区项目资金开展了绩效目标审核、运行跟踪监控、项目自评审核一系列工作,为今后做好类似项目的长效管理提供可行性参考建议,确保专款专用,提高援疆资金使用效益。其主要做法包括:

预算编制前,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统筹需要与可能,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经过相应审核程序后,由第三方专家评审后出具审核意见决定是否支持该项目。

预算编制过程中,支援合作地区主管部门要科学合理设定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并量化为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

预算执行中,支援合作地区主管部门对目标完成、预算执行、组织实施、资金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在收集绩效监控信息的基础上,逐项填写绩效监控情况表,对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进行分析,对全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预判,并对预计年底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作出说明。

年度预算终了时,支援合作地区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填报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未完成目标的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支援合作地区财政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主管部门,按要求落实整改。对监控中发现的项目未实施、预算资金规模过大等情况,要求援疆资金使用单位退回相应资金或在预算调整过程中追减相应资金。

通过全链条管理,有效推进了北京援疆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抓实责任主体,提升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自觉。落实“谁花钱、谁负责”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主体责任,援疆资金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建立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管理、内控管理和风险管控“四位一体”的结果应用闭环链条,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部门层面预算绩效长效管理机制。二是抓实问题整改,提升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效。建立“评价—沟通—整改—反馈”良性循环的财政评价应用机制,督促援疆资金使用部门整改相关问题。强化部门自评报告审核,重点对审查报告中出现的年度任务指标和绩效目标指标设置不匹配、定性指标占比较大等问题,提高自评价报告质量,夯实结果应用基础。三是抓实挂钩机制,提升援疆资金使用效益。抓实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安排、政策管理、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实现绩效管理各阶段成果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对接,将绩效管理结果作为部门政策设立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调整的重要依据,有效发挥绩效管理结果的激励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以“绩”辅“财”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