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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财政局加快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步伐,将提升绩效评价质量作为抓手,建立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全覆盖和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常态化机制,推动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策实施效果。
一、提升绩效评价意识,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组织全部86个市直预算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后,对上年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项目4511个,涉及财政资金298.65亿元,绩效自评涵盖所有单位、所有项目。
二、提前谋划,提高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选取科学性
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认真梳理预算部门、单位的支出项目,选取34个备选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选取原则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金额较大的项目;从备选项目中选取31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金额22.98亿元,涉及征地拆迁、道路清扫、湿地保护、医疗救助、航线运营、文旅展会等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
三、强化评价过程管理,提高项目绩效评价质量
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评价目的、评价对象、组织分工、评价实施、评价内容和标准、评价结果和应用、工作要求等。编写2020年度财政重点评价工作指南,指导评价过程实施、评价质量控制和评价报告撰写。在评价过程中,市财政局相关人员与从市级预算绩效评价专家库中抽取的评价专家组成评价专家组,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评分表,通过实地调研、与项目相关单位、人员座谈交流、发放调研问卷等形式开展评价,评价报告初稿形成后,由分管局领导召集评价专家组和被评价项目单位,就评价报告中工作情况、提出的问题及建议进行充分讨论,集思广益,形成最终绩效评价报告,努力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质量和报告质量。
四、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立预算和绩效一体化机制
根据绩效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提出切实可行的结果应用建议,全面提升项目评价质量、结果应用水平及预算单位对项目实施的重视度和规范度。结果应用建议均书面反馈被评价单位,被评价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要求,通过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完善制度办法、调整资金分配方式、提高预算管理水平等具体措施进行整改。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市财政局充分参考结果应用建议,调整政策或调减预算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推进绩效评价管理监督
所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和结果应用建议上报市政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在外网上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构建预算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整改事项列入监督范围,对预算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督促预算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整改措施,倒逼部门增强自我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现“以评促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