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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山区财政局:五举措做好绩效财政评价工作

蜀山区财政局:五举措做好绩效财政评价工作

蜀山区财政局积极落实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经过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和指标体系、评价实施和综合分析、现场勘查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撰写报告、评定结果问题整改等环节,促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顺利结束。

  一、统筹安排。同步开展事前、事中、事后财政绩效评价,选取2019年14个重点项目和6个整体支出开展事后绩效评价,选取2020年4个重点项目开展事中绩效评价,选取9个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

  二、优选指标。印发《蜀山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2020年)》,新增应急保障类(防疫)、应急保障类(防汛)指标体系。《体系》包括区直部门、镇街、开发区部门整体支出和科学技术类、教育类、节能环保类、城乡社区事务类、应急类等9类重点项目绩效支出。

  三、关注重点。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防汛资金财税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纳入到此次评价范围,对防疫资金和防汛资金开展事中绩效评价,关注应急资金是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对2019年—2021年产业政策奖补资金进行政策评估,重点评价政策的实施效果、条款的合理性、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

  四、立即整改。下发《整改通知书》,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被评价单位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逐条完成整改。

  五、预算挂钩。重大项目绩效财政事后评价14个,对评定为“优”的项目在第二年预算重点支持,对评定为“良”的项目,预算上“优先保障”。对于执行落后的事中项目,财政收回资金,统筹用于其他民生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