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咨询电话
17710707243
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市级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桂林市财政局关于对2021年市本级预算绩效管理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的通知》(市财绩〔2021〕1号)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了2021年度市本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项目单位的通力配合与全力支持下,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部门自评情况
(一)预算部门绩效自评上报情况
2月份各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所有政策、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自评,重点评价产出和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全市60个预算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了93个项目的《财政支出预算绩效指标自评表》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27个预算部门向财政部门报送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基本情况表》和《财政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共涉及资金43.7亿元,实现绩效自评部门资金全覆盖。
(二)财政部门绩效再评价工作情况
财政部门根据评价工作重点和预算管理要求,采取组建专家组的方式,对43个预算部门的57个项目和26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再评价,对19个预算部门的36个项目和1个部门整体支出进行开展重点评价。再评价重点审查预算部门绩效自评工作质量和自评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再评价过程中,部门上报绩效自评结论为优秀的44个、结果为良好的13个。经实地抽评核实,结合项目绩效自评质量,确定项目绩效抽评结果为“良好”的56个,“合格”的1个(具体再评价结果见附件)。
(三)再评价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部分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不合理,与实际偏离较大。根据各单位部门提供的绩效目标自评表,评价组发现部分项目的“预算执行率”较低,财政预算金额和实际拨付(支出)金额的差距较大。预算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为:项目资金预算申报不够合理,未按照项目实施计划进行申报,未考虑上年度项目资金的支付情况和结余情况,预算申报不准确。
二是自评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无法清晰地反映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绩效目标自评表,评价设置“资金情况”“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四个一级指标;分别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等二级指标反映“产出”情况,从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影响等二级指标反映“效益”情况,从服务对象、项目实施单位满意度等二级指标反映“满意度”情况。但从搜集的绩效目标自评表指标设置情况看,发现部分单位绩效指标设置不合理,主要表现为:其一,缺少数量或质量二级指标,再评价抽评时需增加核心指标方可计分;其二,已设置数量或质量二级指标,但对于“三级指标”的描述不清,未做到细化量化,可测量性较弱,无法清晰地反映出目标完成情况;其三,设置的指标与项目总体目标不对应,无相关性。存在上述情况的单位经评价小组审核,已对原先的绩效目标自评表进行了修改,重新设置了指标。
三是自评表填写错误较多。经评价组审核发现,绩效目标自评表填写的错误较多,部分填表的项目负责人或财务人员未能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存在全年执行数填写错误、无打分权重、分值计算错误等问题。
二、财政部门重点评价工作情况
(一)基本情况
财政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遴选部分民生领域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项目组织评价。2021年度纳入重点绩效评价的对象2021年度预算安排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项目,经部门单位自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现场(重点)评价等环节,财政部门综合各方评审意见后作出绩效评价结果。经核算,列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共36项,整体支出部门1个,评价金额3.12亿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市直各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完整性;二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组织完整性。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完整性检查,所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自评有力有效,绩效自评材料基本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内容较为细致全面,因此所有项目的组织完整性均为“完整”。
二是资金使用效益。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37个项目(部门)中,5个项目被评为优优秀、25个项目(部门)被评为良好、7个项目被评为合格。(绩效评价详细结果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需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一是编制部门预算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少数单位对预算编制工作统筹力度较弱,对项目进度的整体把握不足,导致申报预算不够科学,主要表现有:1.资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资金结余较大,存在财政资金被一度闲置的现象;2.对工程类项目手续流程办理所需时间预判不足,与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相比,项目工程进度较为缓慢;3.少数项目的预算金额与资金用途在用款过程中出现较大调整。
二是专项资金制度执行有待完善。少数单位存在规章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能做到专款专账,日常支出与专项资金未在账务处理上加以明确区分,造成绩效自评复核过程中账款核对较为困难;部分单位提供的支出凭证不够完整,账款明细合计与项目金额不对应,需补充材料,直接影响绩效自评复核的进度。
三是有效反映资金使用效益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对资金使用效益的描述较为欠缺,反映绩效产出方面的资料较少,缺乏项目实施前后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值对比;相关佐证材料或描述缺乏针对性,佐证材料较为空泛或与项目关联性较弱,未起到对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支撑、细化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约束。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预算需同时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在申报项目或资金时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并将部门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列入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将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起来。
二是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评价结果不佳的、支出进度较慢、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发出预警,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反馈到预算部门,以强化预算执行,避免资金闲置,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增强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奖挂钩的机制,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推动实现“花钱必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