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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部门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项目编号:KL-CS-2207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3.供应商为独立于委托方和预算绩效评价对象的组织,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机构等其他有绩效评价能力的组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2年07月15日至2022年07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填写《供应商登记表》,后到内蒙古凯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材料或发送至指定邮箱(NMGKAILI@163.com)。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提供近半年(2022年1-6月)单位纳税的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
4.供应商提供近半年(2022年1-6月)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据);
5.供应商需提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证明材料。(以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信用记录内容为准。)。
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提供以上证件、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壹份现场递交或将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