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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

乌兰察布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报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我局选取了21个重点项目和本级5个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重点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重点项目绩效评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表1-1  项目评价结果汇总表

序号

综合得分

评级

项目个数

1

90-100分(含90分)

6个

2

80-90分(含80分)

11个

3

60-80分(含60分)

2个

4

60分以下

2个

表1-2  项目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实施机构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万元)

评分

评级

1

市生态环境局

污染防治项目

1850

94.5

2

市农牧局

2019 年乌兰察布市农

业保险保费补贴

17301.362

94

市林草局

3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方病防治中心、察右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凉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子王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商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化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鼠疫防控项目

231

92.68

4

交通运输局

国道335线集宁至科布尔段一级公路建设项目

111787

91.19

5

交通运输局

乌兰花至艾勒格旅游公路建设项目

115600

90.17

6

市委网信办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

大数据发展专项

1240

90

7

乌兰察布市儿童福利院

乌兰察布市儿童福利院2020年孤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项目

367

88.27

8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马铃薯仓储智能设备购置

6300

88

9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2020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

43996

87.40

10

市委网信办
(内蒙古北方同创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大数据发展专项

1240

86

11

市生态环境局

大气污染防治项目

926

84

12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农牧民补助奖励

19620

83

13

市委网信办

(内蒙古新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数据发展专项

1240

83

14

乌兰察布市各基层卫生院(室)

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3748

81.32

15

市自然资源局

历史遗留无责任主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2300

81

16

乌兰察布市农牧局

乌兰察布市马铃薯仓储中心

10000

80.82

17

市委网信办

(内蒙古耀灵天华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大数据发展专项

1240

80

18

凉城县教育体育局、

兴和县文化和旅游局

彩票公益金项目

1392

70.78

19

乌兰察布市水利局

乌兰察布市水利局2020年水价计量及监控平台建设项目

12000

65.2

20

集宁师范附中

集宁师范附中塑胶操场建设项目

500

24

21

市教育局

校舍维修改造项目

1883

22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采用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分为四档。

表2-1  部门评价结果汇总表

序号

综合得分

评级

实施机构数量

1

90-100分(含90分)

2家

2

80-90分(含80分)

3家

3

60-80分(含60分)

0家

4

60分以下

0家

表2-2  部门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部门名称

评分

评级

1

乌兰察布市司法局

95.5

2

乌兰察布市供销合作社

92.5

3

乌兰察布市国资委

87

4

乌兰察布市农牧科学研究院

84.5

5

乌兰察布市区域经济合作局

82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自评报告整体质量不高。

各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表不科学、不合理,自评报告不全面,主管部门审核不严,整体质量不高。

2.档案与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内部档案与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资金凭证与项目管理资料脱节,项目单位不能及时将项目资料归档,项目档案资料没有专人管理。

3.资金拨付率、执行率低。

由于年底财政资金紧张,部分资金财政未进行拨付,项目单位资金执行率较低。

4.主管部门监管力度不足。

各主管部门缺少对项目单位资金和业务的监管,存在“重分配轻监管”现象,监管力度有待加强。

5.建设项目不能如期完工。

由于资金下达较晚、建设进度缓慢、计划设定不合理,导致项目建设不能按照计划设定的施工期限完成施工。

6.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项目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接到评价通知后,不能及时有效提供绩效评价资料,延长了绩效评价周期。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1.主管部门要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认识,切实履行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操作规范和实施细则,成立领导工作小组,建立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将绩效管理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预算单位、明确到具体责任人,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意识,推进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提升,加强对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2.提高单位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表、自评报告质量水平。

各主管部门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定相应指标,年底进行自评时,要实事求是进行评分,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自评报告。主管部门应认真对本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全面性、逻辑性审核,提高绩效目标申报表、自评表、自评报告质量水平。

3.建立统一的档案财务管理制度。

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在内部要建立完善的档案与财务管理制度,财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协调配合,及时将项目材料收集完整统一归档,并由专人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加强主管部门监管力度。

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单位的资金和业务监管,要转变“重分配轻监管”的传统工作观念,建立动态分析管理机制,增强主管部门监管主动性,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单位及时整改,提高风险防控意识。

5.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主管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在项目实施前,要完善各项立项手续,按规定及时办理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审批手续,确保项目合规合法的开展。在项目实施阶段,要加强进度监控,对项目的进度和预算执行进行动态跟踪;及时签订项目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实施项目;发现需要调整的事项,要及时按程序报批;对补贴类项目要加强项目政策宣传,扩大项目覆盖面。项目完工后,在规范操作、严格程序的下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保障项目完成质量;进一步优化项目管理和检查验收方式,及时完结相关手续,并将项目资料整理齐全后统一进行归档。

6.提高资金拨付率及执行率。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统筹使用,各预算单位加强资金执行率,确保资金及时发放、使用。

7.绩效目标、绩效报告及时公开。

各级财政和主管部门要积极推进绩效信息公开,绩效目标、绩效报告、绩效评价结果要向社会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