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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坚持用系统观念谋篇布局,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逐步改变以项目评价为重点的绩效评价模式,着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效率提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以来,山东省坚持用系统观念谋篇布局,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逐步改变以项目评价为重点的绩效评价模式,着力构建“四位一体”的绩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注重资金使用效率和财政管理效率提升。
创新政策绩效评价,提高财为政谋的能力和水平
实施绩效管理以来,山东省以项目绩效评价为突破口,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路径,财政重点项目评价规模从2013年的124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715亿元,有力促进了项目预算管理和资金绩效的提高。
经过近10年的发展,尤其是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项目评价的边际效益逐步递减,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特别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滞后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预算管理水平提高。为此,山东省财政部门积极推动项目评价向政策评价转变。
一方面,实施重点政策财政评价。政策带有方向性、全局性和引领性,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载体,关系到全面深化改革宏伟蓝图能否逐步变为现实。省财政部门秉持“以政领财、财为政行”理念,从2017年起先后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减税降费等10个重点政策开展绩效评价,详细评判政策实施效果,并从财政角度为宏观决策、政策优化调整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为其后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借鉴。如,2019年山东省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641亿元,占GDP比重为2.3%,拉动GDP增长0.75个百分点,有力促进了消费、投资和就业增长;受益企业中98%以上为民营企业,极大地增强了市场活力,促进了企业创新和发展。针对评价发现的政策惠及对象不够均衡等问题,省财政厅提出了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政策创新力度的建议。
另一方面,探索全周期跟踪评价。重大政策资金体量大、实施周期长,仅在政策实施期内的某个阶段开展事后评价,评价的作用不强、效果不明显。为此,山东财政对重大政策探索实施全周期跟踪评价,在政策实施周期内的不同阶段和关键节点,有针对性的开展中期评估,发现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优化和改进;在执行期满时,再对政策的整体绩效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对拟延续执行的到期政策同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进一步提升重大政策制定、实施的精准度。2020年,山东率先在省级选择6个实施期超过1年的重大政策开展全周期跟踪问效,9月底结束了中期评价,取得了良好成效。如,在对支持发展“十强”现代优势产业集群财政政策开展的中期评价中,发现部分政策设计不合理,扶持对象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提出了优化政策设计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整合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八大发展战略”的财政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开展部门整体评价,推动部门转职能提绩效
开展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评价,是全面衡量部门单位整体及核心业务实施效果,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的重要手段。山东省结合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建立“财政组织、部门主责、人大监督、三级联动、闭环管理”的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模式,采取部门自评与财政抽评相结合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方式,推动部门职能转变和绩效水平提升。
首先,压实主体责任。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管理自主权,部门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设定整体绩效目标;预算执行完毕后,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行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
其次,实施重点抽评。财政部门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选择部分部门开展重点评价。2020年,省财政厅选择省广电局、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3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围绕部门职责、任务以及行业或事业发展规划,对部门整体绩效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全面评价。
最后,加强结果应用。针对在部门整体评价中发现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置回避核心业务、指标值矮化虚化,资金资源重复投入、预算安排固化,管理效率不足、成本控制力度不够等问题,省财政厅及时督促部门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直部门绩效考核。同时,建立部门单位整体绩效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公众监督,推动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2020年,全省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范围已经扩大到33个省级部门和299个市县部门,力争2021年实现全覆盖。
探索财政运行综合评价,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政府财政运行情况综合绩效评价,是一项既包括对财政预算管理水平、财政政策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评估,也包括对财政运行效果和可持续性全面评价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全面提升财政政策执行和财政管理能力、提高地方政府财政运行质量的有效手段。山东省按照“由下及上、积极试点、有序推开”的思路,选择济南和济宁两市开展县级、临沂和日照两市开展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试点,积极探索政府财政运行绩效综合评价路径。
在对平阴县2019年度政府财政综合绩效开展评价的过程中,济南市围绕财政管理、财政运行效果和财政可持续性等方面,在专家严格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涵盖57项指标的三级评价指标体系。通过评价,平阴县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预算管理改革方向,压实了绩效管理责任,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升,在当年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中获得第一名,被评为“先进区县”。
强化绩效管理工作评价,推动改革措施落地
山东省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的政治自觉,以考核评价为手段,不断压实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加快推动改革、提升绩效管理质量的积极性,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措施落地见效。
一是开展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为压实各预算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现由“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的转变,2017年,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山东省省直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对所有省级预算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聚焦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预算编制执行与公开、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绩效管理等方面设定评价指标,并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动态调整,对省直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引导部门重绩效、抓绩效、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绩效意识、强化绩效责任。
二是开展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将“重过程”和“重结果”有机结合,聚焦市县绩效管理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设置评价指标,对市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价,将评价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市县对标先进,狠抓绩效管理各项任务落实。为实现县级绩效管理改革的整体突破,今年,山东省制定重点县推进计划方案,建立示范县和突破县“两张清单”,并将其开展情况纳入对市县的绩效管理工作评价,推动基层预算绩效管理加速均衡发展。
三是开展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评价。为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科学、客观、公正,建立第三方机构服务质量评价机制。将“先评价、后结算”的规定写入服务合同,服务结束后,聘请专家对第三方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全面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确定付费标准,引导第三方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